第一:孩子獨立買房時可能多付首付。如果孩子和父母沒有共有房產,即父母房產證上沒有孩子的名字,那么孩子成年后購買首套房時,按照政策首付三成,并可享受首套優(yōu)惠房貸利率。如果孩子在限購政策出臺前、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房產不超過2套,根據(jù)政策,成年后可獨立購買1套住房。有些銀行規(guī)定,這套房貸款利率可以享受首套房優(yōu)惠,但首付卻可能要按照二套房標準,付七成。
第二:孩子婚后買家庭第二套房時可能交房產稅。比如孩子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2套房產,每套面積在90平方米,如果房產份額事先不做約定的話,默認每人三分之一份額,即孩子名下已經有60平方米房產。成年后孩子以自己名義購買首套房建筑面積100平方米,按照政策,首套房無論面積多大,都不計征房產稅。及至孩子婚后想購買家庭第二套房,假設建筑面積是120平方米,則孩子名下的房產總建筑面積達280平方米,扣除小家庭一家三口180平方米的免稅面積,還有100平方米需要征收房產稅,其中60平方米就是未成年時父母出于愛心在房產證上添加孩子名字的結果。
第三:孩子如婚后發(fā)生意外,配偶有權繼承婚前財產。如果孩子在婚后不幸去世,其配偶、孩子和父母同為第一順序繼承人,有權繼承逝者的所有財產,包括婚前財產。這意味著,如果孩子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房產,孩子名下的房產也將作為遺產分割和繼承。作為父母,白發(fā)人送黑發(fā)人已經痛徹肺腑,現(xiàn)在連自己的房子都住不安穩(wěn),晚年生活情何以堪?
有沒有化解之招?房產和法律專家支招,一是可以作公證,約定子女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的房產,在父母生前,權益屬于父母所有。二是直接到房產交易中心做房產份額變更,減少子女名下的房產份額,最少可變更為1%。這樣,即使子女成年后以自己名義所購房產超標,需要征收房產稅時,至少和父母共有的房產部分,計稅量將極其有限。